VF验厂咨询-VF集团2019年受限物质与REACH协同管控
第 6 部分:REACH——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
A:REACH—— 欧盟第 1907/2006 号法规
REACH 是欧盟(EU)针对化学品(含消费品)制定的综合性监管框架。其目的是通过提升化学品价值链中的认知度与透明度,在改善消费者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同时,增强行业竞争力。
REACH 由欧盟第 1907/2006 号法规管控,是适用于个人、特定机构及企业的欧洲法律。与多数人认知不同,REACH 不仅适用于 “物质”,还适用于 “配制品” 和 “物品”:
物质(Substances):指纯化学品;
配制品(Preparations):指物质的混合物;
物品(Articles):定义取决于其几何形态,而非物质的化学 / 物理属性。
REACH 包含针对以下方面的特定条款:
物品中的物质;
物品中所含物质的有意释放。
REACH 的基本原则是:所有化学物质(纯物质、配制品中的物质、物品中的物质)均采用统一管控方式。仅当化学品具备充分的化学信息时,才允许在欧洲进口、使用和销售,即 “无数据,无市场!(No data, No Market!)”。

B:REACH 法规的主管机构与核心要素
REACH 管理的核心机构是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该机构负责化学品的注册(Registration)、评估(Evaluation)、授权(Authorisation)与限制(Restriction)工作:
注册(Registration):任何年销量超过 1 吨的新物质,若要在欧盟市场流通,均需完成注册;
评估(Evaluation):审查每一种已注册物质档案中提交的信息;
授权(Authorisation):对于被认定为具有极高危害的物质,ECHA 将启动授权程序 —— 仅允许此类物质在严格限定的应用场景中使用。在注册流程之外,欧盟成员国可提议将 “高度关注物质(SVHC)” 纳入 ECHA 的授权或限制清单(另见 REACH 附录 XIV 及 SVHC 候选清单);
化学品限制(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禁止某些物质在特定应用场景中使用,或对其设定最大限值(另见 REACH 附录 XVII)。
C:REACH 法规下的义务
企业在 REACH 法规下的义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价值链中的角色及具体业务模式。主要分为 4 类核心角色,每类角色承担不同义务:
化学品制造商 / 进口商:仅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已(预)注册的物质;当年销量超过 1 吨时,必须向 ECHA 完成物质注册;同时需向下游用户和客户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包括提供填写完整的安全数据表(SDS)、遵循统一标签规范(CLP),以及当化学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VHC)含量超过 0.1%(重量比)时,主动告知相关含量信息。
化学品配制品生产商:若将物质混合制成配制品并在欧盟市场销售,需确保所用每一种物质均已由制造商或进口商向 ECHA 完成(预)注册;处理有害物质时需采取充分防护措施,及时更新所有安全数据表(SDS);若配制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VHC)或候选 SVHC 含量超过 0.1%(重量比),需主动向商业客户告知相关信息,无需客户主动索取。
物品制造商 / 进口商、品牌方:若其物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VHC)或候选 SVHC 含量超过 0.1%(重量比),需主动向欧盟商业客户告知相关信息,无需客户索取;若通过该物品进口的 SVHC 年总量超过 1 吨,还需向 ECHA 履行额外申报义务;对于终端消费者的问询,需在 45 天内回应物品中是否存在含量超过 0.1%(重量比)的 SVHC,但仅需响应主动问询。
零售商:对于终端消费者关于 “物品中是否存在含量超过 0.1%(重量比)的 SVHC” 的问询,需在 45 天内回应;若供应商告知其部分产品中 SVHC 含量超过 0.1%,则需应终端消费者要求,传递相应安全信息。
注:以上信息并非详尽无遗,不能替代关于此事项的官方或专业建议。

D:高度关注物质(SVHC)
根据 REACH 法规,高度关注物质(SVHC)是危害程度最高的化学品,其判定标准在 REACH 第 57 条中明确。所有 SVHC 均列入 “候选清单(Candidate List)”,该清单由欧盟委员会或欧盟成员国提议制定。之所以称为 “候选清单”,是因为物质一旦列入该清单,即成为授权程序的候选对象。
REACH 法规中需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新物质被列入 SVHC 清单的速度较快。为确保供应给 VF 的所有产品在上市时均符合 REACH 要求,每位供应商均有义务追踪和监控其供应链中的所有 SVHC,并及时关注 ECHA 官网发布的官方候选清单更新(该清单会定期更新)。
供应商需梳理其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化学品及其他产品成分的采购与加工),若物品中候选清单所列物质的含量达到或超过 0.1%(重量比),需立即告知 VF。
VF 重点清单(VF Focus List)从官方候选清单中筛选出两类 SVHC:一是未被 2019 年 VF RSL 第 1 部分直接覆盖的物质;二是已知用于纺织应用或与纺织化工行业存在直接 / 间接关联的物质。该清单旨在为供应商和承包商提供额外指导,帮助其聚焦供应链中可能存在 SVHC 的环节,并确定相关检测方案的适用场景。需注意:重点清单中 SVHC 数量的减少,绝不意味着可免除对 “未列入重点清单的其他 SVHC” 的供应链追踪与监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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