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us SE验厂咨询-供应商合规基础:需遵守经营相关所有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
空中客车概述
空中客车公司(Airbus,股票代码:EADSY、EADSF)是1970年由罗杰·贝泰耶等人创立的欧洲航空制造业公共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位于法国图卢兹,由欧洲宇航防务集团全资控股。作为全球领先的综合性航空企业,其业务涵盖民用飞机、直升机、国防及航天设备研发制造,现任首席执行官为Guillaume Faury。核心产品包括A320neo、A350等系列商用飞机,累计交付超1.6万架民用飞机,2023年交付量达735架,2024年交付766架。
公司通过国际化布局深化市场影响力,2007年在天津设立A320系列总装线,2023年增建第二条生产线,2024年7月中国总装交付突破700架。近年斩获土耳其航空220架、沙特航空160架、印度航空85架等战略订单。航天领域承接欧空局ExoMars火星着陆器关键系统建造并获1.5亿英镑合同,2024年实施国防航天部门2043人裁员计划。军用领域为西班牙生产16架C295预警机,2024年应对供应链导致的交付延迟。
公司在可持续航空领域持续创新,2022年推出氢燃料电池发动机,2024年与东芝合作研发氢能飞机超导电机。产品动态包括2019年停产A380客机,2024年交付全球首架A321XLR超远程飞机。2024年营收692亿欧元,净利润42.32亿欧元,直升机业务占据54%市场份额。

1、遵纪守法
供应商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其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其开展经营管理或提供服务所在国以外的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当地法律法规。
2、人权
供应商应当以尊重人权的方式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维护其工人和其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尊严,促进公平就业。这包括提供公平且有竞争力的薪资;禁止骚扰、欺侮和歧视;禁止使用童工、强迫劳工、债务工、契约工或监狱工;以及不出于任何目的参与人口贩卖。供应商应当识别与其经营活动相关以及在其商业关系中存在的风险和实际不利的人权影响。其应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风险,确保其经营活动不会导致或促使人权滥用,并且针对由其经营活动或通过其商业关系直接导致或促使的任何不利影响采取补救措施。
2.1 童工供应商必须确保其工作中未使用童工。“儿童”一词是指未满工作所在地法定最低就业年龄和/或未满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Organisation,ILO)定义的最低就业年龄的任何人员,以较大者为准。对于 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工人,不得让其从事可能对其健康、身心、社会、精神或道德发展有害或不利的工作。
2.2 贩卖人口、强迫劳工、债务劳工或契约劳工等现代奴役供应商必须防止参与任何形式的现代奴役,包括贩卖人口、强迫劳工、债务劳工或契约劳工。所有工作都应当出于员工自愿。供应商应当为所有员工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以员工可理解的语言订立,并且其中明确说明有关薪资、工作时间、福利以及其他工作与雇佣条件的员工权利和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扣留任何形式的员工身份证件(包括护照或工作许可证)或销毁或拒绝员工访问该等证件文档作为雇佣条件,除非适用法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员工收取任何手续费、招聘费或保证金作为工作前提条件。供应商必须尊重工人在提供合理通知后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以及领取所有应得薪资的权利。供应商必须尊重工人在下班后离开工作场所的权利(另请参见“薪资、福利和工作时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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