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H验厂咨询-关于授权附加说明之停用与重新启用解读
授权附加说明
停用与重新启用
如果相关范围内的工厂没有积极生产 PVH 的订单,并且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安排生产产品的计划,PVH 企业社会责任部门将在 PVH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技术平台上停用该工厂。
对于已停用不到 12 个月的工厂,可通过联系 PVH 企业社会责任部门的管理员来重新启用。
对于已停用 12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工厂,需根据本标准操作程序重新获得授权。
搬迁至新建筑或场所或管理层变更
若正在合作的相关范围内的工厂将生产从旧建筑搬迁至同一厂区或新场所的新建筑,在 PVH 企业社会责任部门完成对新建筑的简式评估的前提下,可维持授权。这取决于管理层、薪资系统和政策保持不变。
若正在合作的相关范围内的工厂变更管理层、薪资系统以及政策和程序,需通过评估以确保持续符合 PVH 的所有标准,才能够获得授权。如果 PVH 的业务部门计划停用某工厂并搬迁生产,应及时通知 PVH 企业社会责任部门。
整改与能力建设
工厂应制定整改行动计划(包括详细的根本原因评估、完成时间安排、责任方等),并在评估后的 14 个工作日内提供给 PVH。一旦所有问题都得到解决,PVH 将通过电子邮件批准最终的整改行动计划。
对于发现的任何不符合项,工厂应制定整改行动计划并予以实施。只要有可能,在评估结束时应共同讨论并确定整改行动计划。PVH 企业社会责任部门将对该计划进行讨论,以确定适当的整改步骤以及商定的整改行动完成时间安排。
工厂应优先处理相关问题,首先解决最严重的问题。PVH 将与工厂合作,提出补救措施、工具或其他资源,以有效解决问题。供应商应在纠正所有已识别问题方面取得进展。
对于被认定为 “关键 - 立即行动” 的问题,其进展或完成情况必须在收到整改行动计划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立即告知 PVH 企业社会责任部门的代表。其他整改行动的完成情况将在跟进或重新评估过程中进行验证,以及 / 或者通过与工厂的定期沟通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