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H验厂咨询-PVH供应链可持续发展的人权与劳工权益准则
一、引言
《共同承诺》是我们针对所有商业合作伙伴制定的行为准则,这些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承包商、经销商、被授权方以及代理商。这一准则对 PVH 公司而言至关重要,它体现了我们对生产我们产品的工人及其所在社区的承诺。那些希望与我们开展业务的合作伙伴,以及他们在我们供应链中的商业伙伴,遵守本准则中的人权和劳工权益标准,是与我们公司建立或延续合作关系的先决条件。
在 PVH 公司,我们积极寻求与那些认同我们价值观的伙伴建立商业合作关系。事实上,对于任何在经营活动中未能遵守这些理念,或导致其在我们供应链中的商业伙伴也未能遵守这些理念的组织或个人,我们都不会与其开展业务。我们相信,通过共同努力确保这些标准得以执行,我们公司和商业伙伴能够切实帮助改善世界各地劳动者及其所在社区的生活。
130 多年来,这一使命一直是我们公司的指导原则,未来也将继续引领我们前行,并优先于任何经济或商业利益。
二、准则内容
在 PVH 公司,我们要求商业合作伙伴遵守所有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文字表述及精神内涵,尤其要遵守那些产品生产地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因为那里有工人受雇于我们产品的生产工作。当当地法律与本准则存在差异或冲突时,我们期望他们采用最高标准。
以下标准是我们所有商业合作伙伴的必备条件,同样也适用于他们在我们供应链中的商业伙伴。
雇佣关系:我们要求商业合作伙伴制定并遵守尊重工人的雇佣规则和条件,且至少要保障工人在适用的国家和国际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下所享有的权利。
非歧视: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在雇佣过程中不得存在歧视行为,包括在招聘、薪酬、晋升、纪律处分、解雇和退休等方面,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阶层或民族出身而有所差别。
骚扰与虐待: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必须以尊重和尊严的态度对待员工。任何员工都不应遭受任何身体、性、心理或言语上的骚扰和 / 或虐待。
强迫劳动:我们禁止商业合作伙伴使用强迫劳动,无论是监狱劳动、契约劳动、抵债劳动或其他形式。在我们的整个供应链中,禁止使用精神和身体上的强制手段、奴役和人口贩卖行为。
童工:我们商业合作伙伴的员工年龄必须至少达到 15 岁,或者高于产品生产所在国家完成义务教育所需的年龄,以两者中较高的年龄为准。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还必须遵守所有关于经许可的未成年工工作的法律要求,包括与工作时间、工资、工作类型和工作条件相关的规定。
结社自由:我们要求商业合作伙伴承认并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员工应能自由加入他们选择的组织。员工在行使加入或不加入任何组织的权利时,不应受到恐吓或骚扰。
健康与安全: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必须提供一个安全且健康的工作场所,其设计和维护应能防止因工作或设施及机器的操作而导致的事故、疾病和伤害。在此过程中,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必须遵守所有关于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最佳实践,并且在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时,提供所有必要且适当的工人赔偿保险。
薪酬与福利:每位工人都有权获得足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并有一定可支配收入的正常工作周薪酬。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必须至少支付最低工资或当地合适的现行工资,以两者中较高的为准,遵守所有关于工资的法律要求,并提供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任何附加福利。如果支付的薪酬无法满足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一定可支配收入,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逐步实现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薪酬水平。
工作时间:我们禁止商业合作伙伴要求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其所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在任何情况下,正常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 48 小时,且除特殊情况外,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的总和不得超过 60 小时。员工每七天必须至少连续休息 24 小时。我们的商业合作伙伴不允许经常要求员工加班。所有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的,并且应按高于正常工资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环境:我们要求商业合作伙伴在其经营场所和所在社区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在水、能源、危险化学品、空气质量和废弃物处理方面。此外,我们期望商业合作伙伴在与我们开展的所有业务活动中,都融入对环境负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