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BLAW验厂咨询-了解罗布劳公司EHS委员会在企业运营中的关键作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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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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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布劳公司环境、健康与安全委员会章程
- 职责
环境、健康与安全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协助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 公司在环境、健康、安全与福祉事务方面的政策、管理体系及绩效;
- 公司在食品安全事务(包括安全制备和处理标准)方面的政策及合规情况;
- 公司在上述事项上对法律和监管要求的遵守情况;
- 董事会可能委派给委员会的其他职责。
- 成员
董事会应任命至少三名董事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中担任管理层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一名。 - 主席
每年,董事会应从非管理层董事中任命一名成员担任委员会主席。如果在任何一年,董事会未任命主席,现任主席应继续任职,直至任命继任者。董事会已通过并批准了主席的职位描述,其中规定了其角色和职责。 - 任期
每位成员的任期至其作为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届满或终止,或正式任命继任者为止。 - 法定人数、罢免和空缺
委员会成员的多数构成法定人数。董事会可随时罢免和更换任何成员。董事会可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人员填补委员会的空缺。如果委员会出现空缺,只要仍有法定人数在职,其余成员可行使委员会的所有权力。 - 职责
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以及董事会专门委派给委员会的任何其他职责:
- 委员会应要求管理层确保公司具备适当的系统,以实施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事务(包括废物管理)以及食品安全事务方面的政策。这些系统应包含适当的标准、教育、监督和检查,并考虑其适用行业的风险管理实践。
- 委员会应要求公司管理层确保员工:(a)了解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食品安全和企业社会责任事务方面的政策;(b)能够迅速处理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食品安全问题,或将此类问题提交给适当的管理人员。
- 委员会应接收并审查管理层以及委员会认为合适的独立顾问(如有)提交的定期报告。这些报告应特别指出任何重大的政府行动要求以及应对方式。
- 委员会应要求管理层随时向其通报可能影响公司运营的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以及食品安全事务方面的当前和新出现的问题及拟议立法,并将其认为合适的问题提请董事会注意。
- 委员会应要求管理层确保食品安全计划符合安全制造、处理和制备标准,食品产品供应商遵守安全标准,并且在食品产品的储存、配送和包装方面实施最佳实践,同时建立必要的控制系统以监测对这些政策的遵守情况。
- 委员会应要求管理层随时向其通报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计划,包括当前的举措。
- 委员会应将管理层无法迅速或在合理经济范围内处理的任何严重问题或偏差提请董事会注意,并应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委员会活动的定期报告。
- 委员会应确保尽快了解任何重大事件,包括任何违反公司政策的事件以及任何食品安全危机。委员会将确保管理层采取适当行动纠正情况,并积极主动地将此类事件在其他地点或设施发生的风险降至最低。
- 委员会应酌情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其他其认为合适的活动。
- 投诉程序
委员会应监督公司在接收、留存和跟进公司所收到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以及食品安全控制或相关事务的投诉,以及公司员工就此类事务以保密、匿名方式提交的相关问题的程序的有效性。委员会应与管理层审查这方面的定期报告。 - 报告
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以下事项:
- 公司在履行与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以及食品安全事务相关的义务和目标方面的表现;
- 公司在环境、健康、安全与福祉以及食品安全事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和监测系统的充分性;
- 公司在影响其运营的范围内遵守法律和监管事项的情况;
- 委员会处理的所有其他重大事项。
- 审查与披露
本章程应由委员会至少每年审查一次,并将委员会提议的修正案提交董事会批准。 - 会议频率和秘密会议
委员会应至少每半年应主席的召集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或委员会秘书也可召集会议。在委员会的每次定期会议之后,委员会成员应举行非公开会议。 - 聘请专家
委员会在认为履行其职责有必要时,可以在未经董事会批准且由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下,聘请特定的法律、会计或其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