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验厂咨询-KiK雇佣标准之从工作时间到结社自由的权益守护
雇佣标准
1 工作气氛
给予每个员工尊严及尊重。 任何形式的体罚, 性骚扰,心理并语言上的虐待, 和其它形色的恐吓等是不能容许的。 纪律措施必须遵从所在国法律法规或国际认可的人权法。 不能对因为雇主违反此行为守则或所在国的劳动法规而作出申诉之员工进行任何形色的纪律性处分。
2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遵从所在国法律规定。 在任何情况下工人不能每周高于 48 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 加班必须是自愿性的, 每周加班不能超过 12 小时, 而且必须支付加班费。 保障所有员工连续六天工作后,必须得到一整天的休息。
3 工资
所有工人应能领取到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工资,而这工资亦能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或行业基本工资水平,两者之间采用高工资的一个为准。 加班工作必须支付法律规定或行业标准计算的加班费。 再者,商业伙伴必须尽量支付能达到当地生活水平的工资。 要是当地最低工资不足够支付员工的生活费用,则须包括一笔能让工人自由支配的数目, 以期达到这标准。
员工必须能享用法定的社会保险。 不容许从工资中作出纪律性扣款。 必须使用能让员工明白的方式通知员工有关工资计算方式。
4 雇佣条款
雇佣必须基于有效文件,例如劳动合同或聘用信。 有效文件必须清楚列明雇佣条款,包括工资,工资支付周期,福利,假期和离职通知期限等。 不能使用虚假的培训项目,包身工或其它类似的行动来规避此行为守则的要求。
5工作场所卫生与健康
必须保证工作场所和工作程序不会伤害所有员工健康和安全。 须提供安全与卫生的工作环境。积极提升安全措施和防止职业病发生, 通过这一行动来减小因工作需要或因使用雇主提供的设备而产生的工伤意外。 所有安全措施和程序必须清晰传递予员工知道, 也须培训员工最有效的操作方法。 所有由雇主提供的生活和住宿设备亦按上述标准实行。
6 强迫劳动
员工在公司工作是自愿的。 禁止使用任何强迫式,奴役式和囚犯式劳动。不能限制员工的个人行动自由。
7 禁止使用童工
国际劳动组织和联合国公约,和/或所在国等规定明确禁止使用童工。 就业年龄不能低于完成义务教育年龄, 以及,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低于 15 岁 (或 14 岁,要是所在国法律容许并符合国际劳动组织公约 138 号)。
如在供货商直属生产点或其加工商工厂内发现有违反使用童工规定,则供货商须负上直接责任。 并需立刻采取适当措施改善个别童工处境, 要考虑到童工的年龄,社会背景,和教育等,从而使每一童工的将来得到保障。
需遵从保护未成年工人的法规
8 反歧视
所有员工应得到平等对待。 KiK 不能容忍任何基于性别,信仰,种族,社会背景,阶级,国籍,文化和民族本原,工会成员,残疾,性取向,党派,和任何其它个人特征等的歧视
9 自由结社
员工有权成立或参加其所选择的工人组织(包括工会)使其可以进行集体谈判。
当自由结社或集体谈判在所在国受到法律限制时,则需容许员工成立一体制代表员工利益,和与雇主进行直接对话交换意见 (并行方法)。 再者,供货商须容许和提供其它独立和自由联合的集体谈判方式以供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