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验厂咨询-菲利普莫里斯董事行为准则的诚信文化构建
1. 引言
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公司”)已通过本《董事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本准则”)。本准则旨在让董事会及每位董事关注道德风险领域,为董事提供指导,帮助他们识别和处理道德问题,提供举报不道德行为的机制,并助力营造诚实和问责的文化氛围。本准则是公司恪守诚信承诺以及合规与诚信计划的一部分。
尽管这些标准涵盖了广泛的商业实践和程序,但无法也不可能涵盖可能出现的每一个问题,或每一个需要做出道德决策的情形,而是阐述了关键指导原则和公司政策。鼓励董事就可能涉及本准则的特定情况向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提出疑问,委员会主席可酌情咨询公司首席合规官及内部或外部法律顾问。
公司所有董事均须按照本准则的文字表述和精神要求规范自身行为,甚至应避免任何不当行为的表象。即便出于善意但违反法律或本准则的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及相关个人带来负面后果。
公司最宝贵的资产之一是我们的诚信声誉。我们都应认识到,我们的行为是声誉的基石,遵守本准则和法律至关重要。
同时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董事,应结合《菲利普莫里斯国际行为准则》阅读本准则。
2. 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有义务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所有董事应努力避免出现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之间存在潜在或实际冲突的情况。
当个人的私人利益以任何方式干扰,甚至看似干扰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利益时,即构成 “利益冲突”。当董事或董事的家庭成员采取的行动或拥有的利益可能使该董事难以客观有效地开展工作时,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当董事(或其家庭成员)因董事在公司的职位而获得不当个人利益时,也可能产生利益冲突。
虽然无法描述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每一种情形,但以下是一些规则明确的例子。任何人代表公司行事时,包括董事会成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家庭成员):
接受任何非法的利益、礼品或款待,或接受会导致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利益、礼品或款待;
接受任何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如礼品券、贷款、股票、股票期权)形式的礼品;
接受或索取任何作为 “交换条件” 的东西,或作为约定以提供任何回报换取利益、礼品或款待的一部分;
参与任何令人反感、带有性暗示或违反我们相互尊重承诺的娱乐活动;
参与任何你明知会导致提供利益、礼品或款待的人违反其所在雇主标准的活动。
以下是可能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形示例。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此类情形应提请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审查和批准:
与公司竞争购买或出售财产、服务或其他权益;
在涉及公司、客户或供应商的交易中拥有利益(作为公司董事的常规职责除外,且不包括对上市公司的常规投资);
因在公司的职位而获得贷款或债务担保;
从事任何扰乱或损害公司现有或潜在商业关系的行为或活动;
从公司以外的任何来源接受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获得的任何形式的报酬;
董事或董事的家庭成员接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或实体提供的利益、礼品或款待,且该利益、礼品或款待旨在影响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的行为,或者接受此类利益、礼品或款待可能造成利益冲突的表象。
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形并不总是显而易见或易于解决。涉及董事的利益冲突问题,或有关潜在利益冲突的疑问,应提交给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将酌情咨询公司首席合规官和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