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Y'S验厂咨询-解读MACY'S公司供应商雇佣相关行为准则
一、雇佣惯例
强迫劳动
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无论是囚犯劳动、契约劳动、抵债劳动或其他形式。
童工
不得雇佣年龄小于 15 岁的人员(若当地法律允许 14 岁就业,则为 14 岁),如果商品生产国的义务教育完成年龄大于 15 岁,不得雇佣小于该年龄的人员。
骚扰或虐待
工人应受到尊重并保有尊严。在雇佣过程中,工人不应遭受任何身体、言语、性或心理上的骚扰或虐待。
健康与安全
雇主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以避免可预防的与工作相关的事故和伤害。
非歧视
工人的雇佣和薪酬应基于其工作能力,而非基于性别、种族、宗教或文化信仰。
工资与福利
雇主应认识到工资是满足员工基本需求的关键。雇主应为工人完成的所有工作支付报酬,且支付的工资至少应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或行业通行工资,以较高者为准,并应提供法律规定的福利。
加班
我们理解在生产过程中加班往往是必要的。除正常工作时间的薪酬外,工人的加班时间应按法律要求的溢价率获得报酬,若所在国家没有法定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支付。无论如何,加班费率不得低于正常时薪。工厂应通过合理安排运营,将加班时间限制在能确保高效且人道工作条件的水平。
工作时间
作为正常业务运营的一部分,工人每周有权享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供应商不应常规性地要求工人每周工作超过 60 小时,且任何此类工作周都应符合关于加班薪酬支付的法律规定。在那些法律未限制工作时间的国家,不应要求工人常规性地工作超过正常工作周外加 12 小时的加班时间。不得要求或强制工人将工作带回家或在工作场所以外完成。
遵守法律
本行为准则中规定的所有标准均应符合适用的当地法律。所有供应商应完全遵守其各自商品生产国的法律。若供应商认为本行为准则中的任何标准违反适用的当地法律,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联合百货公司。
联合百货公司政策明确禁止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并要求遵守 1973 年美国《濒危物种法》。我们的供应商有责任持续遵守这些法律,包括任何修改和修订内容,即便联合百货公司未另行通知此类修订。
分包商
所有分包商必须在生产前向联合百货公司披露,且所有分包商和设施必须事先获得联合百货公司的批准。联合百货公司供应商雇佣的任何分包商都必须遵守本行为准则,且联合百货公司的每个供应商都有责任确保其分包商遵守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