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ited Brands验厂咨询-品牌保护之产品与标签及废品的精细化管理标准
3 品牌保护
3.1 概述
Office of Brand Protection的主要责任是保护Limited Brands以及外部客户的声誉。品牌保护所支持的每一个品牌,都是国际知名品牌和被侵权的潜在目标,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品牌从事多种非法活动,如伪造、转售、商标侵权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这些非法活动给各个业务领域带来风险并有可能制造更大的麻烦(即产品责任),并对业务和供应商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IPS代表Office of Brand Protection进行评估。如有任何关于程序、销毁过程或销售过程的疑问,都应向Office of Brand Protection进行咨询。
3.2 Limited Brands 标准
3.2.1 照片控制(照片和展厅控制)
严禁竞争对手对Limited Brands的产品进行拍照。只有在事先征得工厂管理层的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品牌特定生产或普通工厂生产区域进行拍照。
3.2.2 样品控制(照片及陈列室控制)
只有在大货装运给客户以后,才能在供应商或工厂展厅展示样品。
3.2.3 产品控制(印花、绣花、水洗过程的分包-不包括主要组装)
供应商必须保持一对一的过程,每一件送去外包加工的产品都应一一返回。
所有分包给分包商的产品都必须返回,包括残品。残品必须存放在一个受控的区域,并且做好准确和完整的记录,直到销毁,或经ICONS得到品牌批准的销售指示。
3.2.4 工艺图(印花、绣花、水洗过程的分包-不包括主要组装)
必须销毁过期或废弃的影像胶片、打印屏幕,以及其它带客户标志/商标的工艺图。必须在工厂管理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且要有准确和完整的照片/记录。
3.2.5 记录保存(印花、绣花、水洗、过程的分包-不包括主要组装)
从分包商返回的残品以及销毁商品的纪录必须至少保存12个月以上。IPS审查时可能会审这些记录。
3.2.6 储存(客户标志/商标控制)
必须明确识别标签、价格标签、销售标签、原料、辅料和配件,并储存在受控区域中。供应商和工厂必须保存正确和完整的库存使用记录。
3.2.7 过期或废弃标签的控制(客户标志/商标标签控制)
过期或废弃标签必须销毁(通过切割、焚烧等),由工厂管理层进行监督,并保存准确和完整的销毁记录/照片。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销毁。在销毁前,工厂须向供应商提供过期标签的库存量以获得批准。
3.2.8 销毁标准(客户标志/商标标签控制)
如果没有通过焚烧进行销毁,所有标签、标识和营销标签(如吊牌、价格标签)或工艺图必须至少剪成两段,以防止重复使用。
3.2.9 记录保存(客户标志/商标标签控制)
所有标签控制和销毁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IPS审查时会审到这些记录。
3.2.10 储存(废品的销毁)
所有废品、面板、及配件必须存放在一个受控的区域,并且明确标识。供应商和工厂必须保存准确和完整的生产及销毁记录。
3.2.11 销毁控制(废品的销毁)
每月或每季度在最后一批大货装运后定期对产品进行销毁。
3.2.12 销毁活动(废品的销毁)
工厂管理层需监督销毁(通过切割、焚烧等),并保存准确和完整的销毁记录/照片。工厂须向供应商提供过期标签的库存量以获得批准。
3.2.13 销毁标准(废品的销毁)
如果没有通过焚烧进行销毁,所有标签、标识和营销标签(如吊牌、价格标签)必须至少剪成两段,以防止重复使用。
如果工厂有品牌保护批准的回收计划,那么布可以被回收。品牌保护对批准的回收计划会提供书面通知。
3.2.14 纪录保存(废品的销毁)
所有废品的销毁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IPS审查时会审到这些记录。
3.2.15 储存(对样品、过量、次品、取消或返回供应商的销售控制)
样品、过量、次品,取消或返回供应商(RTV)的产品须存放在受控的区域,并且做好准确和完整的生产和处置(销售或销毁)记录。
3.2.16 销售控制(对样品、过量、次品、取消或返回供应商的控制)
所有因次级质量、生产过剩、定单取消、或其它原因引起的退货产品必须由供应商和/或工厂在最后一批大货装运后保存至少12个月。
• 供应商须通过ICONS提交销售请求。
• 销售须通过品牌批准,并按要求去掉标签,除非品牌批准不用去掉。
*贴有Victoria's Secret标志的产品不得进行销售,并且必须作为废品进行销毁。
3.2.17 销售授权(对样品、过量、次品、取消或返回供应商的控制)
所有销售请求必须由客户/品牌进行书面批准。销售授权证书经由ICONS提供。这些证书必须下载并且保存在销售记录中。
3.2.18 吊牌(对样品、过量、次品、取消或返回供应商的控制)
必须去掉所有吊牌和价格的标签,并且保存准确和完整的照片和记录。
3.2.19 商标控制(对样品、过量、次品、取消或返回供应商的控制)
必须去掉并销毁品牌商标。服装品牌上有移印标签的必须用实心的传热材料进行覆盖。商标名称必须完全覆盖。
3.2.20 保存记录(对样品、过量、次品、取消或返回供应商的控制)
所有销售记录,包括批发商的详细信息,至少保存24个月。IPS审查时会查这些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