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TCO验厂咨询-解锁Costco供应商合作底线:行为准则目的与定义规范
一、准则目的
好市多批发公司(Costco Wholesal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好市多”)秉持人权尊重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于全面保护为其生产商品的劳动者的工作权利与作业安全,同时充分承认并尊重全球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与法律体系差异。为践行上述理念,好市多确立以下核心原则与行动导向:
1. 严格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强制监狱劳工、奴役劳工,以及对工人实施任何形式的身体虐待;
1. 明确要求供应商至少遵守商品生产所在国适用的劳动法律法规与环境法律法规,筑牢合规经营底线;
1. 积极鼓励供应商在合规基础上追求更高标准,主动践行“超越目标”,持续优化劳工权益保障与环境管理水平。
好市多坚信,通过上述原则的落地执行,能够为劳动者提供切实可行的权利保护措施与工作条件改善方案。本《供应商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向好市多提供商品的供应商,具有普遍约束力。
为保障本准则的有效实施,好市多将优先遴选并合作具有共同责任承诺的供应商;同时保留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的生产设施及商业运营实践开展审计的权利,以此监督供应商对本准则承诺的履行情况。对于未能认同或未履行本准则承诺的供应商,好市多保留终止业务往来的权利。
本准则的修订权、执行权及解释权均归好市多独家所有,好市多可根据业务发展与全球合规要求适时修订本准则。除好市多外,本准则不赋予任何其他主体(包括供应商、劳动者、第三方机构等)任何法定或约定权利。

二、核心术语定义
(一)超越目标
指供应商及生产设施主动采纳并实施的,超越商品生产所在国当地法律法规要求,且以持续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强化环境保护为核心目标的计划与政策体系。好市多将优先选择并合作那些积极践行“超越目标”,并持续致力于保护和提升劳动者权利、作业安全及环境管理水平的供应商与生产设施。
(二)好市多
指好市多批发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附属公司与合资企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加拿大好市多批发有限公司、英国好市多批发有限公司、韩国好市多批发有限公司、台湾好市多总裁公司、墨西哥好市多公司及日本好市多批发有限公司,上述主体统称为“好市多”。
(三)生产设施
指直接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与商品生产相关配套服务的主要工厂、加工厂区或制造基地。生产设施的所有权归属不影响其适用本准则,既可以是供应商自有设施,也可以是供应商合作的分包商设施。无论供应商与生产设施之间存在何种合作关系,供应商均负有监督并确保生产设施全面遵守本准则的主体责任。
(四)商品
指好市多任何采购订单中明确描述的全部货物,以及与货物相关的所有包装材料与配套物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托盘、产品说明书、保修凭证等通常随商品一同交付的各类材料与附加服务。
(五)供应商
指向好市多提供本准则所定义“商品”的各类实体,其覆盖范围包括该实体的母公司、附属公司、子公司、授权代理商、代表机构、核心负责人及家庭成员,同时涵盖该实体在向好市多销售商品过程中所使用的其他经营主体、商业名称或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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