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QLO验厂咨询-对中国工厂雇用童工及虚假报告零容忍并终止合作
2013 年度违规问题的改善事例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孟加拉)
2012 年 5月的首次定期审核中,审核员发现副资材仓库中的紧急出口数量少于规定数量。另外化学物质仓库门朝内侧打开,与避难方向相反。
CSR 部员工提出了改善要求,指导增加紧急出口,并将仓库门的打开方向改为朝外开启(往避难方向)。2012 年11月的跟进审核中确认了上述情况已得到改善。
● 支付加班费(中国)
2013 年1月的定期审核中,审核员发现存在未全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2012 年 9月 30 日(节日)与星期天重叠,交易方工厂将10 月 4 日作为调休日,需要向 10 月 4 日上班的员工支付周末加班补贴,但是工厂却按照平日上班的加班费进行计算,未支付增额部分的补贴。
CSR 部员工与交易方工厂共同查找问题原因,并确认了正确的加班费计算方法。2013 年 6 月的跟进审核中,确认了此后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无误,且已补发所不足的加班费。
●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印度尼西亚)
2012 年 7月的首次定期审核中,发现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 17 个问题(急救人员数量不足、作业环境测量和健康检查的范围不完整等)。
CSR 部员工前往印尼,重新确认了标准,并检查了劳动安全卫生项目,要求构建起相关体制予以改善。通过于2013 年 3 月进行的跟进审核及其后所进行的改善指导等,确认所有问题事项均已得到改善。

2013 年度发现的恶劣事例(E 级评价)
● 雇用童工(中国)
2013 年 1月的首次定期审核中,审核员进行员工访谈时发现员工中有 1名童工(当时年龄为 15 岁零 10 个月,2012 年11月开始聘用)。经与交易方工厂确认,发现工厂已知道有该童工的存在,但该童工一直未提交相关人事档案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聘用时,工厂在其未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便雇用了该童工。根据童工本人的要求,工厂与其父母取得联系,发现其身份证丢失。工厂以1 个月内提交资料为条件聘用,但此后该童工一直未提交身份证。
2013 年 3月,CSR 部员工再次访问工厂,确认了工厂已向该儿童支付了直到法定劳动年龄 16 周岁的所有工资,并已做辞退处理。迅销深切反省这一事例并引以为鉴,停止了与该工厂间的合作关系。
● 虚假报告(中国)
2012 年 8 月的定期审核中,审核员发现工厂提交了与事实不符的劳动时间记录。
根据劳动时间记录,一个月的最长加班时间为 36 小时,但根据工资支付记录,却存在最长加班 105 小时的加班记录。另外,在工厂所提供的记录中,其中有 3 名员工的劳动时间记录与休假记录不一致。
2013 年 10 月 CSR 部的员工拜访了交易方工厂,确认上次问题事项的改善情况,总经理承认此前在监查中提供了虚假报告。虚假报告性质极为恶劣,因此迅销停止了与该交易方工厂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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