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制定路线图,旨在降低范围 1 和范围 2 的排放量,以实现 2030 年目标。其中一个关键驱动因素是持续推广可再生电力的使用,尤其是在美国。在美国以外地区,我们的大多数设施已通过可再生能源或公用事业协议获取电力,对于其余设施,我们仍在探索类似合作模式。
通过正在推进的项目以及已确定的进一步清洁能源采购机会,我们有望在 2025 年底前实现制造厂区 100% 使用可再生电力的目标。
此外,减少含氟温室气体的直接排放预计将对降低碳足迹起到重要作用。除了上述提到的在晶圆厂安装 RPC 技术以减少含氟气体排放外,我们还在将天然气驱动的减排系统更换为电力驱动系统,这不仅能减少含氟气体排放,还能降低甲烷排放。我们将继续寻找未来减排的其他机会。
未来减排路线图还包括:
- 继续通过供应商绿色费率或绿色关税采购可再生能源;
- 推进新的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包括通过购电协议(PPAs)、直接投资或为可再生能源自发电项目提供资金。
ADI 致力于为利益相关者提供透明、准确的信息披露。为此,我们计划在 2025 年发布气候转型计划,以支持净零目标,阐明我们的商业模式将如何适应低碳经济。
2024 财年,ADI 的范围 3 排放量约占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 89%。其中,第 1 类 “采购的商品和服务” 及第 2 类 “资本货物” 占范围 3 排放量的 85%,较上一份报告下降 7%。这一下降源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更新了行业及供应商特定的排放因子、总支出减少等。在 2024 财年报告期内,ADI 增加了范围 3 第 1 类和第 2 类一级数据的使用,这进一步推动了排放量的下降。
范围 3 排放强度
按收入强度计算,范围 3 排放强度为 0.179 千克二氧化碳当量 / 美元。即使在业务增长的情况下,ADI 仍将持续专注于减少排放输出。
ADI 将继续与供应商合作,力争在 2050 年或更早实现净零排放。我们计划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纳入更多 ESG 考量,继续鼓励供应商报告一级数据,并确保其与公开披露的目标保持一致。
我们将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与供应商共同推动碳强度降低。
ADI 各厂区均持有空气许可证,许可证根据当地要求对非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管控。所涉及的非温室气体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有害空气污染物(HAPs)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所有厂区均按法律要求配备空气减排系统,部分厂区还自愿增设了此类系统。
减排方式包括废气洗涤器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销毁装置。
此外,ADI 各厂区会根据空气许可证条款及当地法规对减排系统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可能包括排放监测及减排参数(如 pH 值、流量和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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