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验厂咨询-苹果公司纤维规范之回收纤维要求与合格性管理解析
4.0 来自回收来源的纤维
所有回收纤维基材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符合《苹果公司受管制物质规范》(069-0135)
证明该材料至少可再制浆,且能随纸张回收流进行回收。
用于产品包装组件和印刷材料的材料需满足下表中规定的工业后和消费后回收成分的最低含量要求。产品包装组件在零件图纸上对回收成分的特定要求可能高于下表中的要求。
回收成分要求不适用于原生纤维基材料,上述表格中未列出的原生纤维基材料包括铜版纸、化妆品模塑纤维(如甘蔗渣和竹子模塑)、折叠盒纸板(FBB)、高级纸张、固体漂白纸板(SBB)和固体漂白硫酸盐纸板(SBS)。
本文档包含苹果公司的专有和机密信息。未经苹果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披露其内容。
5.0 合格声明
每年需提交经签署的合格声明,以证明符合本规范要求。
声明中需包含并提供以下信息:
纸张制造商或造纸厂的位置和名称
纤维的原产国
应苹果公司要求,必须在 24 小时内提供证明文件,以表明提供给苹果公司的材料所用纤维符合本规范要求的认证。
6.0 合格性验证
苹果公司将每年根据本规范所列要求对所有加工商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员工的职责和培训
产销监管链(CoC)管理系统
生产控制
所供应材料的可追溯性
通过纤维测试进行的零件审核
审核范围将包括对《苹果公司受管制物质规范》(069-0135)的遵守情况。此外,苹果公司保留对供应链进行全面审核的权利,包括加工商或供应商选定材料的供应链。
7.0 林业法规
根据《美国雷斯法案》(16 U.S.C. §§ 3371–3378)、《欧盟木材法规》和《澳大利亚非法采伐禁止法规》,苹果公司禁止在任何苹果产品及包装材料的原材料、零件和组件中使用和采伐濒危动植物物种。应要求,供应商需向苹果公司提供证据,证明生产中未使用非法来源的木材。
8.0 规范的应用
如果某种材料无法满足本规范要求,需通知苹果公司,并详细说明技术依据、替代方案、使用该材料相关的风险以及风险缓解措施。苹果公司将决定规范的下一次修订是否应纳入例外情况,或者该材料不能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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