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DORA验厂咨询-供应商商业责任准则之人权与工作条件要求
3. 人权与工作条件
3.1 人权
供应商应始终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尊重基本人权和个人尊严。
3.2 非歧视
供应商不得在工作场所的招聘、薪酬、加班、培训机会、晋升、解雇或退休等方面,因种族、民族、种姓、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身份、政治派别、婚姻状况、怀孕状况、外貌、艾滋病病毒感染状况、年龄或其他任何适用的禁止性理由,实施或纵容任何形式的歧视,确保所有 “适合工作” 的个人享有平等机会,不因与工作能力无关的因素受到歧视。供应商应确保员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受苛刻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性或身体骚扰、精神、身体或言语虐待、胁迫或恐吓。
3.3 童工与青少年
供应商不得使用童工或从童工使用中获益。
全职工作的最低年龄不得低于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 15 岁(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发展中国家例外条款,当地法律规定为 14 岁的除外)。
供应商应避免雇佣 18 岁以下员工从事可能危害其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危险工作。
若发现任何低于最低年龄的童工,供应商应提供充分支持,确保其入学并持续就读至成年。童工补救程序应包括保障儿童持续福利的措施,并考虑其家庭的经济状况。
3.4 禁止强迫劳动与纪律措施
禁止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如收取住宿押金或在雇佣时扣留员工身份证件,以及违反基本人权的囚犯劳动。
公司及任何向公司提供劳动力的实体,均不得扣留员工的任何工资、福利、财产或证件,以强迫其继续为公司工作。员工有权在完成标准工作日后离开工作场所,并在向雇主发出合理通知后自由终止雇佣关系。
3.5 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
供应商不得阻止员工自由结社。若法律禁止这些自由,供应商应支持独立和自由结社与谈判的替代方式。
供应商不得阻止集体谈判,并应遵守现有的集体谈判协议。
3.6 工作时间
供应商应遵守适用的国家法律关于工作时间和公共假期的规定。每周最长允许工作时间由国家法律规定,但正常情况下不得超过 48 小时,每周最长允许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员工在连续工作六天后有权至少休息一天。
供应商应向员工提供所有法定规定的假期,包括产假、陪产假、丧假和带薪年假。
3.7 工资与福利
供应商应向所有员工支付不低于以下两者中较高者的工资:适用的法定最低工资及相关法定福利,或现行行业标准。供应商应按固定且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员工支付工资,并在每次支付时附带工资单,明确列出工资率、福利及适用的扣除项。
3.8 一般雇佣条款
所有员工均应签订书面、易懂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非永久性和季节性工人的条款不得低于永久性工人。
供应商应保存所有员工(全职、兼职或季节性)的适当记录,包括计件工资、工资支付记录及工作时间记录。
3.9 健康与安全
供应商应根据适用法律和其他相关行业标准,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事故和防有毒物质。
供应商还应制定并维护健康与安全计划,明确列出为保障员工及受其活动影响的其他人员所采取的措施。供应商应逐步识别并消除或控制对员工、现场其他人员及环境构成风险的危害因素。
供应商应提供合适、清洁和卫生的基础设施,包括符合员工需求且数量充足的厕所和饮用水。若供应商提供住宿,住宿条件应满足相同要求,包括上述健康与安全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健康与安全培训和 / 或教育,并确保建立适当的系统以检测和避免潜在威胁,持续改善健康与安全状况。
必须制定适当程序,防止因工作相关活动和操作导致的事故和健康伤害。供应商应为所有合理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程序和疏散计划,并确保这些程序和计划在整个场所内易于获取或清晰展示。
供应商应向员工提供安全执行任务所需的防护设备和培训,并建立和维护有效的系统,就相关健康与安全事项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通过这些系统,供应商应根据当地法律,准确记录事故、伤害和已知的工作健康安全风险暴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