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MA验厂咨询-彪马供应商合规标准之女工部分的优良案例与不良案例
6 女工
6.1 政策
女工应享有尊严并获得尊重。在与工厂雇佣相关的所有事务方面,应受予女工平等机会,包括:聘用、升职、工资、福利、工作分配及终止雇佣关系。而且,工厂应了解女工的特殊需要,特别是在孕期及哺乳期,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设施。
工厂不应出于以下原因终止雇员的雇佣关系:
• 怀孕
• 产假前夕
• 产假期间
6.1.1 特殊要求
• 工厂应依照当地法律要求向女工提供产假。还应准许带薪产前健康检查假,可记入剩余的带薪病假,或法律允许的产前检查假中,以适用项为准。如当地适用无薪病假,则应记入年假。
• 女性员工不应从事重体力工作、危险工作,或从事需接触对女性生殖功能有害的危险物质的工作。
• 无论当地法律是否准许,均不应允许怀孕七个月的女工加班或上夜班。在有化学品的工作区域或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女工,应该进行岗位调动至轻劳动强度岗位。
• 女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上的工厂,或达到当地法律要求的人数(不足五十人)时,工厂应提供哺乳设施和/或设备,并为子女年龄不满周岁的工人或按当地法律规定,为工人提供日托设施。详细信息见“一般福利设施政策”。
• 对于站立工作的怀孕女工,应在其工作区域附近设置座椅,以便其偶尔休息。
6.2 性骚扰
性骚扰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带有性色彩的口头或身体挑逗,或者是性侮辱或歧视性言语或行为,如:
• 性侵犯
• 不适当的身体接触、触摸或拍打
• 性暗示与不受欢迎的评论或诋毁言论,包括任何与性取向或个人喜好相关的内容
• 令人难堪的邀请或礼物
• 不受欢迎的重复性的有关性接触、喜好的要求
• 不雅曝露
• 性涂鸦或通过计算机/手机等展示淫秽图片或有辱人格的图片或物品
• 使用攻击性的粗言秽语
• 损害个人能力的任何含有性别或性取向暗示的评论
• 有关个人仪表、衣着或特征不受欢迎的评论
• 煽动以上内容的行为
应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性骚扰。依据不当行为的严重性与当地法律,工厂管理层必须对调查予以支持并确保为受害人执行公正裁决。针对此类事件的处罚规定必须清晰明确并符合当地法律。
6.3 优良案例与不良案例
6.3.1 优良案例
• 工厂为进行产前检查的工人提供假期。
• 工厂检查工作分配情况,确保怀孕期及哺乳期工人无加班情况且从事轻体力工作。
• 工厂提供哺乳室,为哺乳期女工提供哺乳时间。
• 为怀孕工人提供独立工作区及轻体力工作。
6.3.2 不良案例
• 允许怀孕工人加班并进行夜班工作。
• 工厂无怀孕期及哺乳期工人记录。
• 未向哺乳期工人提供哺乳时间。
• 仅在工人返回工作岗位或更晚后支付产假工资。
工厂:
为工作场所的所有雇员提供平等机会。
为女工提供保障与设施,满足怀孕及产假期间的特殊需求。
为雇员提供有关歧视的投诉渠道,而无需担忧遭到报复。
跟踪的关键绩效指标:
受理并解决申诉的数量。
享受产假福利的工人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