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EA验厂咨询-宜家供应商用工法规解读之结社自由及反骚扰与反歧视要点
10. 禁止使用童工
10.1 禁止使用童工
宜家公司不接受任何童工。应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采取一切措施来防止使用童工。
宜家供应商不得使用童工,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其生产或操作场所以及其分包商的生产或操作场所不使用童工。
宜家供应商应遵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89),并符合其生产或操作所在国的全部相关国家和国际法律法规与规定。
宜家供应商应获得合法的文件以证实所有员工的出生日期。供应商应建立并保存记录有这些信息的劳动用工登记花名册。
所有宜家供应商有责任向宜家公司告知其所有生产和操作场所,包括其为宜家公司生产或操作的分包商。
说明:
• 童工定义为雇用儿童工作,而影响其健康成长与发展,并剥夺其接受教育的权利。
依据国际劳工组织 ILO 第 138 号《最低工作年龄公约》(1973),儿童是指任何年龄低于十五周岁的人,如果当地法律法规规定较高的最低工作或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定年龄,则以较高的法定年龄为准。如果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龄是十四周岁,依据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条款,则以较低的法定年龄为准。
• 如果在任何生产或操作场所发现童工,宜家公司将要求供应商立即实施纠正和预防行动计划。
该行动计划应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如家庭和社会条件以及受教育程度。应向该儿童提供可行的并可持续的选择,而不是单纯地把童工从一个供应商的工作场所转移到另一个供应商的工作场所。
10.2 未成年工
宜家公司允许合法的雇用未成年工。
宜家供应商应保护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未成年工在未达到十八周岁期间避免从事工作性质或工作环境会影响他们身心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宜家供应商应确保依法保护未成年工。包括避免其从事危险工种和夜班,并确保其至少拿到最低工资。
说明:
• 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89),只要遵守国际公约和当地法律的要求,宜家公司相信未成年工就能具备工作的权利。
11. 强迫性与束缚性用工
11.1 强迫性与束缚性用工
宜家供应商不得雇用强迫性劳工、犯人、束缚性劳工或非自愿性劳工。
说明:
• 强迫性用工是指员工在被惩罚或没收个人物品,如身份证、护照等的胁迫下而非自愿提供的劳动或服务。
• 束缚性用工是指员工不仅受到身体上的束缚,还包括经济上的限制,如债务、贷款或押金等。
• 宜家供应商不得:
o 雇用任何服刑期犯人
o 雇用服兵役人员作为其服务活动的一部分
o 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
o 扣押工资、身份证、护照、或其它个人物品
o 有规律地拖欠员工薪资超过一个月以上
• 在工作班次结束时,宜家供应商应允许其员工自由离开工厂。
• 在合同期间,若员工按照约定的告知时间解除合同,宜家供应商不得扣取离职员工应得的薪资报酬。
• 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工或临时工在合同期满后,不得被强迫继续留任。如员工招聘涉及劳务中介,则供应商必须支付涉及所有招聘的中介佣金和其它相关费用。
• 宜家供应商给员工的借贷不得超过其三个月的薪资总额。
12. 歧视
12.1 歧视
宜家供应商不得因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婚姻或生育状况、年龄、政治背景、国籍、残疾、性取向或其它任何理由歧视员工。
说明:
• 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宜家供应商应以员工的个人技能和能力来决定员工的雇用、薪资、福利、晋升和解雇。
13. 结社自由
13.1 结社自由
宜家供应商应确保不阻止员工自由结社。
13.2 劳资谈判
宜家供应商不应阻止员工进行劳资谈判。
说明:
• 劳资谈判是指雇主与员工代表(由员工自由独立选的代表)之间的谈判。
14. 骚扰、虐待与惩戒
14.1 惩罚与申诉
宜家供应商不得参与或支持体罚、暴力恐吓或其它形式的精神和身体强迫。宜家供应商不得使用任何公开的警告和惩罚系统。
说明:
• 对员工失职或渎职的处理,供应商应与员工或其代表私下解决。
• 宜家供应商的员工有权就惩戒、惩罚、解雇提出申诉。这些申诉必须记录。
14.2 骚扰与虐待
宜家供应商在工作场所不得参与、支持或允许任何形式的骚扰或虐待。
说明:
• 骚扰包括任何攻击性的行为,以及羞辱、侮辱或引起困窘的评论或展现,或任何胁迫或恐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o 严重或反复的粗鲁、有辱人格或攻击性的语言
o 展现男性至上、种族主义或其它攻击性的图片、海报
o 恐吓、胁迫或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