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CO验厂咨询-西斯科服务水平要求定义为无替代方案的采购订单履行
三、补货管理
服务水平要求
西斯科服务水平要求定义为无替代方案的采购订单履行。以下要求是确保西斯科能够履行对客户服务承诺的必要条件:
所有在指定处理日内下达的采购订单应遵守 100% 订单完成率,处理日由供应商提供或由西斯科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任何影响服务水平的短缺情况:供应商有责任从其任何发货点将产品运至西斯科需要的设施,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必要时的隔夜运输至西斯科设施或最终客户。
任何产品不可用的短缺情况:供应商必须在订单确认时用公司抬头纸说明短缺原因(不可用产品不接受电子邮件说明),该说明需发送给供应计划员,用于向西斯科运营公司和最终客户沟通。
产品短缺时,供应商需填写下表并发送给供应计划员,必须注明恢复日期、短缺原因及可用的替代 SUPC。
采购订单处理
采购订单不得拆分多批次发货(无论通过卡车、铁路、集装箱或任何组合方式)。
同一卡车、铁路车厢或集装箱可装载多个采购订单。
供应商必须确保将正确的采购订单货物装载到指定卡车、铁路车厢或集装箱,承运人负责将提货单与装载招标 / 调度单核对,确保提取正确采购货物。
西斯科将与供应商协调产品退货。若因质量问题退货,供应商有责任从 RDC / 前置仓库或运营公司提取产品。
采购订单可在提货 / 发货日期前 48 个工作日内调整。
不接受缺货订单和替代方案。
供应商必须通知指定供应计划员关于先前不可用产品的履行情况。
产品处理周期(前置时间)
供应商需在各入网地点的订单处理约定时间内准备好所有产品。
若前置时间发生变更,供应商必须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指定供应计划员。
发货点变更通知
供应商在转至新设施前,必须至少提前 60 天通知相应商务中心、供应计划员和供应经理。若未满足 60 天通知要求,供应商需自付费用向西斯科发货。
最低产品保质期
保证再分销保质期(GSL)是指产品到达再分销设施时的剩余保质期。再分销设施采购的产品在接收时需满足以下制造商保质期要求或更长:
制造商保质期≤30 天:接收时剩余保质期需≥80%
制造商保质期>30 天:接收时剩余保质期需≥50%
保证再分销保质期计算示例:
制造商保质期 365 天的产品:接收时 GSL 需≥183 天(365×50%=183)
制造商保质期 30 天的产品:接收时 GSL 需≥24 天(30×80%=24)
到达时未满足入库保质期要求的产品将收取不合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