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y验厂咨询-从产品质量缺陷到社会责任及知识产权的严格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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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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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与缺陷通知
- 11.1 供应商保证货物质量完美且按样品交货。如果货物与样品不符或未达到商定的质量要求,则尤其应认定存在缺陷。
- 11.2 供应商知悉,麦伊对进货的检验将限于随机抽检以及检查外部可见的运输损坏情况。这些检查结果对整批交货具有决定性意义。初次检验时未发现的任何缺陷应视为隐藏缺陷。如果发现缺陷,根据事先协商,因检验、额外消耗或后续处理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 11.3 明显缺陷必须在麦伊收到货物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报告,隐藏缺陷应在发现后不迟于 10 天报告。
对于交付的有缺陷货物,麦伊保留要求用无缺陷商品替换有缺陷商品的权利,或者在满足法定要求的情况下,自行决定降低采购价格、解除合同和 / 或要求以损害赔偿代替履行合同。 - 11.4 为消除轻微缺陷,麦伊在通知供应商并经过 10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后,有权自行纠正缺陷及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者委托第三方纠正此类缺陷。对于延迟交货情况下的缺陷,也应适用此规定,必须立即消除缺陷以避免麦伊方面的交货违约。
- 11.5 合理退货的所有费用(运费、装卸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 11.6 对于被动工资增长和商品有特殊规定。
对于预制商品,麦伊基于 2.5% 的合格质量限(AQL)进行随机抽检。如果样品不符合测试条件从而被拒收,则将进行全面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有缺陷的商品可以由供应商承担费用进行返工,或者由供应商承担费用退货且扣留货款。
- 社会标准
供应商承诺遵守并坚持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社会兼容和负责任管理的标准,并对任何上游供应商和分包商施加类似义务。这些标准尤其应包括以下内容:- 禁止使用童工(年龄小于 18 岁)(国际劳工组织第 138、182 号公约)
- 禁止强迫或强制劳动(国际劳工组织第 29、105 号公约)
- 尽可能优化职业健康与安全(国际劳工组织第 155 号公约)
-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国际劳工组织第 87、98、135、143 号公约)
- 禁止基于种族、种姓、宗教、性别、残疾、工会或政治派别进行歧视(国际劳工组织第 100、111 号公约)
- 每周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国际劳工组织第 1 号公约)
- 获得最低工资的权利(国际劳工组织第 26、313 号公约)
此外,所有供应商的生产设施必须成功通过商业社会合规倡议(BSCI)或公平穿着基金会的认证。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分包商。
- 有害物质与违禁物质
所有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所附的麦伊限制物质清单(RSL)中关于有害物质和违禁物质的限量要求。 - 商标权、知识产权与产品责任
- 14.1 未经麦伊事先同意,对于带有 “麦伊” 公司名称或专门且仅用于交付给麦伊的有缺陷货物或未交付给麦伊的生产剩余货物,供应商无权另行销售或推销。对于每一次违规行为(排除持续侵权抗辩),供应商应支付 10,000 欧元(一万欧元)的违约金。这并不影响麦伊的任何进一步损害赔偿请求。
- 14.2 供应商还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产权。供应商有义务赔偿因侵犯第三方权利而给麦伊造成的任何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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