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S验厂咨询-贯彻SES标准确保工厂化学品管理合规且高效
14. 化学品管理
目的
化学品 “处理” 包括诸如倾倒或量取化学品、在工厂内运输化学品、向设备添加化学品以及处置化学品等活动。安全措施,包括使用安全设备、采用安全工作方法以及配备个人防护装备(PPE),有助于工人避免潜在的危险化学品接触。化学品的妥善储存可最大程度降低意外混合不相容化学品的风险。(例如,浓氧化性酸与易燃溶剂接触很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
本节旨在阐述化学品妥善处理和储存的要求,以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工厂设备和建筑结构。
SES 要求
工厂必须制定并实施一套有条理的化学品储存程序,遵循储存兼容性指南(见附录),以避免不相容化学品相互接触,并在必要时提供二次防护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到环境中。
处理化学品的工人必须能够在 10 秒内立即使用无需用手操作的洗眼站和淋浴设施。一旦洗眼站开启,必须持续出水,无需工人用手操作。如果工人需要冲洗眼睛,必须双手都能自由地撑开眼睛。
工厂必须满足法律要求,向政府或其他当地机构(如消防部门)通报现场使用或储存的化学品情况。
化学品储存区域必须具备以下安全特征:
附近有安全淋浴 / 洗眼设施,步行 10 秒内可到达
配备有用于围堵和吸收的泄漏处理套件
消防设备、消防水带和 / 或灭火器
标明在该区域工作所需个人防护装备的标志
二次防护装置,其容量能容纳最大储存量的 110%
清晰标记过道和叉车行驶路线
必须为接触化学品的员工提供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中规定的适当的面部和身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安全眼镜、手套或防护服),并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化学品处理和应急程序培训。此外,如果 MSDS 有要求,员工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化学品和化学品容器必须按照所有法律要求妥善处置。
所有化学品必须用工人所使用的语言正确标注。如果工厂建立了良好的化学品管理系统,且违规行为能立即得到纠正,则违规情况可被评为(CI)。
化学品必须在指定的通风良好的区域储存和使用。
化学品储存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工厂必须在这些区域做好清洁管理工作。
必须在现场保存材料安全数据表,以工人所使用的语言提供,并可供工人查阅。
SES 要求的实施
培训、规则和记录保存
化学品清单应保存在现场,并在工艺发生变化、使用新化学品和 / 或不再使用现有化学品时及时更新。
对处理化学品的工人的培训必须涵盖 MSDS 中提供的危害和安全信息、标志和标签上符号的含义,以及保护自己免受危害的方法,包括正确的化学品储存、安全设备的使用、安全工作方法、应急和泄漏应对程序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工厂应保留书面记录,以证明已完成该培训。
如果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在适当位置张贴用工人所使用语言书写的标志。(见 “标志和标签” 主题)化学品储存区域必须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化学品储存区域还应设有标志,标明所储存化学品的类型(如腐蚀性、易燃性、有毒、氧化性物质)。
工厂使用的每种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都必须保存在现场,且放置在工人易于获取的位置。
所有容器,包括二次容器,都必须标明所装化学品的名称,并带有简要的警示短语或符号,表明化学品的危害(如 “注意 - 易燃”)。NFPA 704 危险识别菱形标志或 HMIG(危险材料信息指南)标签是可用于满足此要求的标签示例。
危害评估
工厂应评估化学品处理和储存区域,以识别危害和危害控制措施(见 “风险评估” 主题)。在此过程中应查阅 MSDS。
工厂应定期检查化学品储存和处理区域,确保其符合 SES 要求。
危害控制
工厂应根据危害评估、MSDS 中包含的信息以及当地法规标准或其他可接受的化学品暴露限值,为处理化学品的工人确定并要求其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器、安全眼镜、手套或防护服)。(见 “职业暴露限值” 主题)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个人防护装备” 主题。
工厂应在化学品处理区域配备急救箱。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健康指南” 部分中的 “急救” 主题。
工厂应提供用于清理化学品泄漏的物资和设备。这些物资应放置在靠近化学品处理和储存区域的位置。
化学品储存区域应配备消防设备,包括消防水带和灭火器。
化学品储存区域的过道和叉车行驶路线应清晰标记。
液化石油气罐 / 钢瓶、乙炔罐和化学品储存区域应安全放置,远离热源和易燃材料。此外,它们应与工人保持合理(安全)的距离。
所有室外化学品储存都应采取遮盖措施,以防止钢桶腐蚀,防止塑料桶老化。
化学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区域,最好是室外。应将其直立存放,并(用链条)固定在固定物体上,防止其倾倒。气瓶应远离点火源。
所有化学品容器的盖子和封盖都应紧闭,防止内容物蒸发。
应使用易燃物储存柜储存易燃液体。
储存量超过 200 升(约 100 千克)的化学品应设有二次防护装置。(二次防护装置是位于主容器外部的容器或其他结构,用于防止化学品泄漏到建筑物或设备表面。)二次防护装置应能够容纳最大储存化学品体积的 110%。
化学品容器堆叠高度不应超过 3 米。化学桶堆叠时,封闭装置应始终朝上。桶的堆叠高度应少于 4 层,最好每层之间使用托盘。侧放的桶应加以楔垫,防止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