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ron验厂咨询-Textron公司竞争与国际贸易法规遵循及常见情形处理指引
《Textron 公司关于反垄断、竞争法及国际贸易相关规定及常见问题解答》
一、反垄断和竞争法相关规定
美国的反垄断法及欧洲等地的竞争法旨在阻止反竞争行为,由各级政府及区域组织执行,违法处罚严重。
Textron 要求公司及员工在所有业务开展地区遵守相关法律,以确保积极业务竞争,公司收集竞争对手信息须用正当合法方式,应用法律较复杂,需咨询法律顾问确保合规。
(一)相关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题:出席欧洲贸易协会会议,鸡尾酒会讨论市场态势及价格走向,能否参与?
回答:不允许,不应参与讨论当前或以后价格等相关问题的会议或闲谈,应声明反对并报告事件,获取或提供行业历史信息也需咨询法律顾问。
问题:朋友在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午餐时询问本公司新产品线定价政策,能否透露?
回答:不可以,绝不应和竞争对手谈价格或其他市场信息,需报告此项要求。
二、国际贸易相关规定
(一)进口管制
参与进口的员工要确保物品分类、定价、原产国正确及进口记录准确合规。
(二)洗钱
要遵守反洗钱法,只与声誉良好客户开展业务,参与收款员工需尽职调查,确认问题由法律顾问审核。
(三)出口管制
各国 / 地区有出口管制法律,Textron 全球运营机构需遵守美国及全球出口管制法,详见《Textron 出口管理系统指南》。
(四)联合抵制
美国法律禁止公司参与某些经济联合抵制,相关要求需提交法律顾问。
(二)相关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题:在美国,能否将技术图样传真、网络发送或携带到境外给境外员工?
回答:任何传送方式视为 “出口”,是否可传送取决于接收方、技术数据及目的国 / 地区,通常需出口许可证,要核实出口要求。
问题:业务部门收到开曼群岛公司以南美洲客户名义支付的款项,能否接受?
回答:需先与法律顾问核实,通常不应接受非客户实体付款。
问题:在英国收到阿曼苏丹国银行信用证,要求颁发货物原产地非以色列证书,应怎么做?
回答:联系法律顾问,通知银行不提供证书并要求重发信用证,同时通知公司办公室以便报告归档。